當兒女有自殘以至自殺傾向,父母痛心又擔心,自然就更加傾盡全力關心及照顧。不過有些情況,若果父母為兒女付出更多,兒女自殘自殺傾向反而更加強烈,這樣又可以怎麼辦呢?驅使人自殘自殺,是激烈而又難受的情緒。很多時,這些情緒就是內疚感(guilt)以及羞恥感(shame)。令別人(尤其是自己極重視的人)難受,例如拒絕他的好意,勞煩他去辦事,令他失望或者沒面子,就會令自己有內疚感。重複地感到內疚,就會產生羞恥感。羞恥感是對自我價值之否定,感覺是強烈的悲傷、驚慌及憤怒,而這些負面情緒全部都是針對自己的(尤其是因憎恨自己,而對自己感到憤怒),可謂萬箭穿心,十分痛苦。
父母關心子女的同時,如何避免令子女感到內疚以至羞恥呢?
坦誠相對:「想食乜,或者唔想食乜,隨便開聲。想要的話,就say yes;唔要,就say no,唔好客氣。」一餐令人舒服的家常便飯,該是這樣。反之,不健康的溝通和相處方式,就是誤會雙方真正需要,不斷熱烈地提供對方這一刻不需要或者不想要的東西。對方即使最後能成功拒絕,但代價就是有內疚感覺(一個對我有養育之恩的人,想給我最好的東西,可是我竟然拒絕了他/她的好意,令他/她失望),這種感覺重複多次之後,就會產生羞恥感。
保重自己:「瞓身」照顧子女,犧牲所有休息及娛樂,結果令自己精神委靡以致生病。這樣,被照顧的人除非是百分百冷酷無情,怎樣也會內疚。心想:就是因為我的問題,令到我所愛之人受苦。進而感到羞恥:我是一個很壞的孩子,一件累人累物的垃圾。自殘,正正就是令我這個壞人得到應得懲罰;自殺,就是清理我這件垃圾。
所以父母在照顧子女之餘,也要照顧好自己。這並不是政治正確的說話(「醫生喺報紙上一定咁講㗎啦」),反而這是防止子女自殘自殺其中一個關鍵。
撰文︰崔永豪醫生
原文刊載於︰信健康